为积极响应**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四川省于近日正式宣布,将"取卵术"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标志着我省在积极支持生育、有效缓解不孕不育患者辅助生殖医疗经济压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支付政策上,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70%和50%的比例直接结算,且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以"取卵术"为例,在省管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定价为2157元/次,职工医保可报销1509.9元,自付仅需647.1元;居民医保则可报销1078.5元,自付1078.5元,患者费用负担显著减轻。
此外,通知还明确,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孕不育(含辅助生殖类**)过程中,患者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均按各地医保政策执行。
(文章来源于健康界)
特别注意事项
本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不作为医用临床使用和诊断依据;
涉及产品( 辅助生殖纳入四川医保)可能含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具体详见说明书;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涉及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中标参考价企业名称等信息均来自网络或AI生成,不作为下单采购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屏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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