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重庆药品交易所发布《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于1月10日正式启动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工作。
据《通知》,满足报价范围的医用耗材,按照《重庆市医用耗材挂网交易采购工作细则》进行报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招采系统报价,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通知重点内容如下:报价范围1报价范围为以下条件均满足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
(一)截**2024年12月31日在招采系统产品资料已核验通过。
(二)产品为有效状态,未被“暂停”或“禁用”。 (三)符合《工作细则》中“二、分类采购”规定的“限价采购”或“其他采购”。
《工作细则》内容:
报价须知2
1、企业报价须遵守《工作细则》。
2、企业应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报价不高于申报产品的外省挂网价,外省挂网价是指重庆市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采购平台公布的现执行的**低挂网价(不包括企业自报价、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3、同**医保代码或同注册证下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不能重复报价。
4、企业报价完成后,药交所将于2月17日**2月21日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
5、未关联**医保代码(**医保代码尚未覆盖的产品除外)、未报价的产品视为放弃挂网,申报结果执行时该部分产品将终止挂网,如后续需挂网,可按照每月申报流程重新申报。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注意事项
本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不作为医用临床使用和诊断依据;
涉及产品( 新规落地!未报价耗材产品视为放弃挂网)可能含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具体详见说明书;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涉及产品名称、品牌、型号、中标参考价企业名称等信息均来自网络或AI生成,不作为下单采购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屏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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